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

環境教育人員資格

 

環境教育法實施後,為環境教育之推廣,本系畢業生可經由研習相關教育機構30小時以上研習時數,替代環境教育相關領域課程學分,即可檢附相關文件與申請書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

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

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Q&A(1000714)

合作單位 產基會101 年度環境教育 30 小時研習課程實施計畫

環境教育管理系統 http://eeis.epa.gov.tw/front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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